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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度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 编辑:陈旻皓 发布于 2023-03-30 10:33:31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从当前形势看,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预期不稳。但以发展眼光看,还有很多新领域新赛道有待开拓,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大有可为。如何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项重要课题,这也对我们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以来,广东广州、四川巴中、云南昆明等地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积极发挥法治效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些真招实策将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近年来,江苏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以法治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坚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利用“物联网+执行”“放水养鱼”等柔性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让民营企业家敢闯敢干、安心经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让广大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公平竞争、有序运行。

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了系统论述,可将其内容概括为“协调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定心丸。各级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应当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律规章制度。通过广泛开展各领域、各行业、各层级的立法调研,广开言路、拓展思路,进企业、下车间,听取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将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求真实客观地反映到立法设计中去。

执行是法律的生命。不管是法律制度,还是政策舆论,都需要精准高效统筹立法与执法、司法等部门,才能真正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就是要始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一方面,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纠正;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平等保护等司法政策和原则,不断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实践证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障。让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江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王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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