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据央视财经披露,今年“3·15”晚会聚焦“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的主题,立足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倡导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价值信念。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3年经济工作时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在此背景下,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让人们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照亮消费信心的“诚信之光”,不会从天而降,它来自政府主管部门坚守责任、公正监管、严格执法,来自市场主体恪守正道、公平交易、以诚相待,来自消费者的每一次较真维权、依法维权、成功维权。只有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才能真正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恢复和扩大消费,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
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2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江苏城市蝉联“双第一”。报告结果显示,百分制下,2022年100个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8.81分,苏州以91.81分位居榜首,江苏有3个城市入围前十名,数量占比位居全国第一。这是江苏城市连续两年在总排名和前十名占比数上位列第一。
我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拥有世界上最具潜力的超大规模市场。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去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2940.77万件,同比增长23.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19亿元。可以看到,去年消费投诉量大幅增长,与近年来在线消费的持续发展不无关系。网购领域稳居全国消费者诉求的“半壁江山”,这就提醒有关政府部门,要把关注点、着力点更多放到在线消费领域,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省心”。
客观来说,一种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的出现,难免会伴随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行业的扩大、消费群体的扩容,对我们规范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不仅关系到消费者个体的体验度、满意度,还是扩内需促消费的重要支撑点,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这些领域的消费纠纷,将其纳入常态化、法治化的监管轨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例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商家、消费者等各方持续努力,不断改善和提升市场消费环境。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诸多促消费稳增长的举措。只有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大家“购物愉快”,才能点燃全社会的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