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溧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内1名作业人员正在从事焊接、拼装作业,该员工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1月9日,金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于1月4日采购了30箱名称为042火箭(产品类别为升空类、产品级别为C级)的烟花爆竹产品,并于1月5日送达当日存放入仓库,用于后期销售,但该批货物单个产品含药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药量,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金坛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10日,武进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企业3名焊工朱某、谢某和曹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该3人未持有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4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将部分厂房出租,但未与承租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某、安全员王某分别是该项工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某和安全员王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2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员工赵某正在从事焊接作业,但未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天宁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30日,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该企业进行举报核查发现,该企业员工顾某为激光切割机操作人员,但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9日,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车间2号车间作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且当天处于生产状态,内设2个办公室,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8日,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苏某在检查中经常发现除尘器卸灰口堵塞,提醒岗位员工及时疏通清理未果,仅自行疏通并清扫粉尘,但其未将工人不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造成除尘器积灰严重的隐患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也未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导致该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已构成未履行“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职责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和苏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