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刚刚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节假日期间消费促进工作,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激发消费潜力,我市出台《常州市“迎佳节、惠龙城、享生活”促消费八条举措》。
落实国家、市补贴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2.5万元/辆(包括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按省商务厅政策执行)。
实施时间:8月16日起实施,具体结束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
纯购新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用户最高补贴8000元/辆(不叠加国家和省级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补贴)。
实施时间:9月5日起实施,具体结束时间以省商务厅通知为准。
凭200元及以上成品油发票(个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可抽取10000元大奖。
实施时间:9月21日实施,具体结束时间以省商务厅通知为准。
支持年会、供应链大会、
合作大会等消费活动
4.鼓励市场主体来常举办
年会、供应链大会、合作大会等活动
企业、行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在常州大市范围内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上述活动,且具有一定规模,对实际发生的场租、搭建费用,按30%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5.支持年会、供应链大会、
合作大会等单位团体消费
企业、行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在常州大市范围内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上述活动,且具有一定规模,对实际发生的不低于2万元的餐饮费用按20%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在每个传统佳节发放餐饮消费券,分5轮总共发放500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设立1000万数字人民币红包池。在每个传统佳节连续发放,激发消费热情。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对促销季期间销售业绩增量贡献明显的网络零售企业给予激励,最高每家不超过50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