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纵观这部《考核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将生态文明责任落到白纸黑字上,不仅标志着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有序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更以沉甸甸的制度约束力,全力保障“美丽中国”建设蓝图稳落地。
《考核办法》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包括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年度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和群众满意程度。每一项指标都指向具体的责任落实,体现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鲜明导向。这一考核办法给了各地区党政一把手看得见、握得住的“施工图”和“军令状”,确保建设美丽中国不再是墙上的标语,而是必须躬身入局、严格落地的政治责任。
美丽中国建设千头万绪,从大气到河湖,从陆地到海洋,贯穿每一个环节的治理难度都极大。《考核办法》直指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等核心领域,涵盖了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以及生态环境安全等年度重点任务。这不仅是对当前问题“靶向治疗”,还体现了综合治理、系统施策的科学逻辑。
美丽中国,久久为功。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如何让建设美丽中国从抽象的战略愿景落地为具体的攻坚行动,关键就在于树立科学、精准、刚性的“指挥棒”。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想让考核办法真正成为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利器”,必须在接下来的落实中抓住关键环节。
要锚住“考实”的核心,严防形式主义空转。《考核办法》已确定采取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四个步骤,每年开展一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尤其要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加强交叉验证,坚决避免地方自评出现“掺水”现象。同时,《考核办法》强调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各地也须积极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要求,防止层层加码的“一考就乱”。
要聚焦“用好”的结果,彻底破除侥幸心理。红线划得再清,也不如一次真正的“较真碰硬”更有说服力。为此,《考核办法》不仅明确了百分制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四级评分规则,还亮出了硬性“天花板”,相关省份一旦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
要突出“衔接”的艺术,打好政策组合拳。要将《考核办法》与既有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深度耦合。考核与督察相衔接并形成闭环,做好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衔接。各省级单位应当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要求,科学设计下级的考核方案,统一指挥棒,做对同向发力的“乘法题”。
中办国办印发《考核办法》,意味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期待这套科学的“度量衡”以真抓实干的姿态下沉到各地,让环境优良的地区得到认可,让履职不力的干部承受到压力。最终,把这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走得愈发坚实、宽阔。(文/图:吴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