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如果说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高质量发展则是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只有树牢正确政绩观,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跑出好成绩、干出新实绩。
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政绩观的相互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就会在发展观上偏离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紧密相连,党员干部只有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重要问题,才能树立和践行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
正确政绩观是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引领。高质量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而是涵盖经济、社会、生态、民生等各领域的系统工程。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就会陷入“重速度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的误区,甚至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损害发展根基。只有树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政绩观,才能把精力集中到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高质量发展是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那些在基础理论研究、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等领域默默耕耘、久久为功的干部,其政绩观必然是融入了新发展理念的正确政绩观。因此,衡量政绩观正确与否的实践标尺,要看工作有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没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
清醒认识和防范政绩观偏差对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危害
当前,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但仍有少数人存在认识误区和行为偏差,这些偏差严重制约着高质量发展进程,必须清醒认识和有效防范。
谨防急功近利的“乱作为”。有的为了在任期内快出“显绩”,不顾自身条件,盲目跟风上马大项目,导致债务高企;有的在规划编制中层层加码、急躁冒进,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有的片面追求GDP增速,忽视产业结构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留下“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的后患。
谨防推诿塞责的“不作为”。有的做什么事情都怕担风险、负责任,信奉“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上级决策部署搞选择性执行;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或者对既定规划随意“翻烧饼”;有的面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久拖不决,遇事就“避雷”“甩锅”。
谨防能力不足的“不善为”。有的领导干部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任务新要求,知识储备、能力本领都跟不上,仍沿用老观念、老套路;有的对新发展理念理解不透彻,无法将其转化为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虽然辛苦忙碌,但工作不对路子,事与愿违。
谨防弄虚作假的“假作为”。有的为了在考核中“脱颖而出”,在统计数据上注水造假,搞“数字政绩”;有的热衷做表面文章,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工作停留在“材料美化”“痕迹管理”上。
政绩观偏差和错位根源在于少数党员干部党性不纯、私心作祟,忘记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扭曲了资源配置,阻碍了改革创新,损害了群众利益,最终必然偏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必须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绩观学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等方式,将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遏制于源头处、控制在苗头时。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停留在口头表态,最终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见真章、验成色。
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在改善民生中彰显政绩温度。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政绩的“风向标”,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搞“锦上添花”的花架子,通过精准施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坚持“显潜并重”的辩证思维,在培基铸魂中积蓄发展后劲。“显绩”是当下可见的成效,“潜绩”是长远发展的根基。常州前瞻布局人工智能、新型储能、合成生物、先进碳材料、化合物半导体等“6+X”未来产业体系,脚踏实地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必将在未来为常州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突出的“显绩”,体现了“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
强化“底线思维”的风险意识,在统筹安全中筑牢发展屏障。要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推进项目建设时,要严格评估安全生产、金融债务、生态环境等风险,不做“透支式”“闯关式”发展;在推进经济发展时,要坚持“稳中求进”,既不盲目冒进,也不消极懈怠,确保发展行稳致远。
发扬“钉钉子”的实干精神,在久久为功中创造过硬政绩。要摒弃“任期思维”,树立“历史耐心”,对既定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比如,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要持续抓好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不搞“运动式”推进;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而不是“一阵风”式的表态。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机制保障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考核内容要突出高质量内涵,坚决破除“唯GDP”论,增加质量、效益、结构、民生、生态、安全等体现发展成色的指标权重。考核方式要力求精准科学,改变“一考定音”“材料考核”的弊端,推动考核方式从“年终算总账”向“平时算细账”转变,力求考准考实干部在推动发展中的实际贡献。结果运用要激励担当作为,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分明,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紧密结合,真正让干得好、干得实的干部有舞台、受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