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之举且慢行
近日,重庆交通大学因为一名学生休学照顾患病的父亲,在单亲父亲去世后迟迟未归,学校在联系无着且在报警寻人无果的情况下,发出了“退学”公告。公告一出,舆论哗然,说是惹了众怒也不为过。
那么,学校和公众究竟孰是孰非呢?
据查询,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对该名学生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学校的退学决定是有“法”可依的。那么,是不是就应该认定公众的愤怒是毫无道理的了呢?不然。在我看来,学校至少有三点不足:
一是缺少温度。学生休学回家照顾患病父亲是学校批准的,在此之后学校并不了解学生的动态,也没有体现出对其生活的关心和对精神的抚慰,以至于后来造成与学生的失联,这有悖于学校作为一个教书育人之地该有的人文关怀之意。
二是未尽法度。我们注意到《管理规定》中为当事学生提供了一定的救济渠道,学生是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的。然而,现在连学生本人都没找到就发布退学公告,已然是剥夺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绝对性地行使了自己的裁判权。
三是过分强调了限度。也许是抑于惯常思维,也许是怕担责意识作祟,学校在报警寻人无着落的时候,居然不是表达对自己学生失联的关切,而是赶着发布退学公告,急于撇清与学生的关联,学校的这种“割袍断义”式的做法不得不让人感到阵阵寒意。
总的来看,学校的做法虽然有据,但缺少温情,可以说是过于冷漠,公众反感的也正在于此。其实,刨根究底一下,透过这个个案,我们更该反思的是高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制度完善,即应该在高校教育中加大人文教育的厚度。在言传之外,要把对人性的尊重、对人情的关怀、对精神的慰藉融入平时的一言一行之中,避免一味强调对知识的掌握,过分看重分数的分量,要多关切学生的疾苦,把脉学生的所思所想,把学生往“人格健全”方向培养。(唠叨夫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