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网

“事事请示”要不得

来源:常州日报编辑:周文杰

上月底,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刻汲取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地铁5号线事件教训,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城轨交通防汛防涝工作。进入汛期,面对特大暴雨、城市内涝等一些突如其来的险情,各级、各部门必须当机立断,雷厉风行,绝不能婆婆妈妈,拖泥带水。如果事情十万火急了,还想着事事要请示,层层等命令,该停运的没有及时停运,该停学的没有及时停学,应急机制启动滞后、运行不畅,会严重贻误抢险救灾。

遇到棘手的事情,向领导请示汇报,是做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一方面便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掌握全局,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我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还可以获得上级的支持,这对于解决问题是有很大帮助的。可以说,为了解决重大问题,必要的请示、汇报无可厚非,也非常重要——这也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初衷。

当前,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团结一切忠诚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汇报;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请示报告这件事。

但是,哪些事情需要汇报,哪些事情可以不用汇报,或者说采取事后总结上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事项。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提出:“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这就非常明确地表明,并不是所有问题所有事项都要请示汇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就需要根据上级精神及时落实,马上见效,而不是事无巨细都想着要请示汇报。都要等领导知晓了,领导在文件上画圈了点头了才做,这不是处事之道。

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之所以喜欢事事汇报,原因很多。一是出于思维惯性,怀有多请示汇报总没有错的心理。于是不论是顶天立地的大事,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论是群众等米下锅的急事,还是一夜之间突发的舆情,一遇上事就先想着要汇报,习惯性地等待上级定了调子再做,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事求是的对策。这看起来似乎是讲程序、守规矩,实际上是敷衍塞责、懒政怠政,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

二是出于自我保护,怕担责任。你说大事要汇报,小事可以不用汇报,何是大事何为小事,分不清,也不想分清,反正如果不汇报,出了事都是大事,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先汇报。汇报了,就等于上级同意了,今后出了什么事,也就与我无关了。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因为按照命令办是符合规范的,是不会被问责的,而随机应变、相机决策却可能要承担责任。那么,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就可能不愿冒“破坏规矩”之“大不韪”。

三是事事汇报,可以显得自己心中有领导,甚至表明自己与领导走得近,常常粘着领导,会博得领导的好感。这种不是出于公心而是打个人小算盘的伎俩,是要不得的。习近平总书记离开上海到中央工作后,在一次聊起对上海干部的评价时说,上海的干部“不粘人”。意思是说,不会谄媚地“贴近”领导、拼命地“巴结”领导,而是比较务实。这样务实的干部是最受群众欢迎的。

为官避事平生耻。看一位干部是否有能力、有担当,就是看他在困难和矛盾面前,是迎面而上还是绕道而行,是习惯层层上报、请示,把矛盾上交,还是自己立足实际,攻坚克难。面临重大问题,必须要请示报告,这是党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要求,同时也是一项政治纪律和规矩;对于自己职权和职责范围内的事,就要立即想办法去解决、落实,只要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就要大胆试、勇于闯。如果什么事都不敢做主,凡是都要先请示汇报,这不仅会贻误自身工作,也耽误了上级领导谋大事做决策的时间与精力。

作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当然要经常听汇报,以便了解情况,作出决策。但这里面也有个大与小的问题。作为上级,当然要关注大事要事,全局性的事,以及那些需要上级出面协调的事。对于下级日常工作中的事,完全可以放心地让下级去完成。这也就是所谓抓大放小。上级对事事都汇报的下级,要及时说不。对于那些一心只想着汇报而不干实事的干部,不改变思路就要给他挪挪窝。因为你所拥有的职权是用来干实事的,而不是整天用来请示汇报。

处处请示应该叫停,事事汇报之风可以休矣!(周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