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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版《甄嬛传》火出版权之梗

来源:常州日报编辑:陈旻皓

一群16位平均年龄62岁、最大年龄超70岁的上海退休老阿姨,自掏腰包翻拍《甄嬛传》,近日成为网络热点,视频播放量超过百万。但《甄嬛传》剧方的法务部门向播出平台发函,要求下架该视频,所以该视频已下架了。《甄嬛传》制片人表示,理解退休阿姨们的初衷,不会追究她们涉嫌侵犯版权的责任。

在我看来,梳理阿姨版《甄嬛传》的生成过程,追究涉嫌侵犯版权责任的对象,似乎不该是老阿姨们。阿姨们为翻拍《甄嬛传》,每人已花去4000元。难道这4000元中就不可以包含版权费?现在的问题是,阿姨的4000元去了哪里?

从新闻透露的信息看,阿姨的4000元交给了上海某策划公司,统一由策划公司负责打理。4000元,用于吃、住、行、景点门票,还有包剧组的费用等。显而易见,该策划公司全程操作了退休阿姨版《甄嬛传》的拍摄,应当对使用《甄嬛传》剧本的版权费负责。如果策划公司认为,包剧组的费用中涵盖了《甄嬛传》版权费,那么接手拍摄阿姨版《甄嬛传》业务的横店影视城微电影有限公司,应当负责缴纳《甄嬛传》版权费。

近年来,横店影视城一直定位于剧组拍摄和文化旅游,将文旅元素融入影视产业,拉动产业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所涉剧本颇多,《甄嬛传》只是其中之一。可见,最该有版权意识的应当是横店影视城,最该缴纳剧本版权费的应当是横店影视城。因为,是横店影视城在使用剧本负责为客户拍摄,经营盈利。

版权费有这么重要吗?极其重要。没有版权费,就没有人呕心沥血写出好剧本,文化原野就将荒漠化。知识产权保护极其重要,是保持创新活力的命根子。当年施光南英年早逝,如果知识产权保护到位,说不定他就可以创作出更多的好歌曲。(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