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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评:让“路见不平一声吼”成为社会自觉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编辑:刘伊湄

2月27日,江苏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座谈会在泰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全省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3450名,奖励有功人民群众3.37万人次、发放奖金3293万元,推荐选树7名“全国见义勇为勇士”,发布40名“省见义勇为勇士”。

江苏省的这次会议要求,以《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为契机,扎实做好表彰奖励、社会宣传、权益保护、基层基础等工作,激发更多力量参与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见义勇为基金会要扎实推进见义勇为融入社会治理、服务平安建设,奋力开创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

想起鲍鹏山先生的一段话:检验一个民族有没有“生气”(生命力、活力),就是看这个民族还有多少人在“生气”(气愤、愤怒):对邪恶、对不公、对不平,如果还有很多人在生气,这个民族就有生气;如果对邪恶、对不公、对不平,已经沒有多少人生气了,那这个民族就沒有生气了。能生气的人,是有生气的人;能生气的民族,是有生气的民族。话说得有点绕,但确实很有道理,值得深思!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如今,在江苏大地,一个个鲜活而又生动的凡人善举正进行着爱的接力、文明的传递,引领着社会新风。这些被表彰的平民英雄,他们心中充满道义,即便是陌路相逢,也往往勇敢出手、救人于危难,他们以凡人微光激扬浩然正气,传递人间大爱,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用生命守护生命。

要让“路见不平一声吼”成为社会自觉。长期以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持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申报推荐评选表彰作为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挥德治教化作用的重要载体,持续加大评选表彰奖励力度。在政策法规体系方面,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从体制机制、职能定位、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全省各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工作格局,以严谨、严密、严格的法治精神,扎实推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政策制度落地落实。省政府制定《江苏省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省公安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等部门分别就见义勇为人员确认、见义勇为人员抚恤优待、奖励保护经费预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公园(旅游风景区)、见义勇为综合保险等出台制度文件。

爱心在接力,感动在持续,温暖在放大,力量在凝聚。下一步,我们要加强表彰激励,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模范崇高精神,弘扬时代新风,选树培育典型,发挥英模作用,使见义勇为成为人民群众的道德准则、行为原则、自发选择。要用心用情用力,全面落实见义勇为优抚政策措施,强化权益保障,做好困难帮扶,发挥法治力量,不断增强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要让见义勇为者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有保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见义勇为、人人践行见义勇为”的生动局面。要强化系统思维,奋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高位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让见义勇为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加放光出彩,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文:吴笛;图:顾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