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走“文抄公”,迎来“短实新”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剑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文七大项21条中,“切实精简文件”大项赫然列在首位。其3条分项“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的要求言简意赅,直指长期来滥发文件、胡乱抄袭、冗长无用、流于形式的要害。
众所周知,多年来“文山会海”背景下的“文抄公”现象时常露馅,给政府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公信力带来硬伤。譬如,2025年7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披露,广西平乐县政府发布的《平乐县森林防火规划(2023—2030年)》,其中关于水文部分与湖南安化县的规划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平口镇”“小淹镇”这些安化县的乡镇名称都没改。同日登榜热搜的另一起抄袭事件是,2025年7月9日山西五台县约390字的县长调研稿,与7月5日五台山景区党工委副书记调研稿内容相同超过320字,相似度高达82%,简直可领“抄袭冠军”奖了。
在流量的加持下,这两则公文抄袭事件成为了网络热搜的顶流。其实,公文抄袭早已屡见不鲜。例如2019年,浙江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两名副总经理在学习心得体会中自称“乡镇党委书记”和“教师”;又如2018年,杭州市江干区安监局制定《江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声称“差旅费按照《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的补充通知》等规定执行”,依然是抄袭闹鬼。
更有趣的是,抄袭被发现后,又抄袭再被发现。2017年河北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出现了其他县的地名。环保部督察组发现了这个照搬抄袭问题,要求与污染问题一起整改。次年督察整改“回头看”,又发现当地整改方案除个别地名人名外,其余内容与唐山市高新区的完全一致,明显又是“Ctrl+C”和“Ctrl+V”的“杰作”。可见抄袭成习惯,屡教也难改,中央《若干规定》的出台正当其时。
严控文件数量,避免文牍主义。公文抄袭固然可憎,但板子不应只打在抄袭者身上。基层公务员常常陷入“文山会海”,各类报告、总结、方案、发言稿,限时指令汹涌而来犹如钱塘大潮,直接“逼良为娼”。某乡镇干部诉苦,“一天要处理十几份文件,连细看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字斟句酌了。”因此,《若干规定》要求地方和部门发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年度发文数量只减不增。
提升文件质量,杜绝形式主义。有调研报告操笔者坦言,领导调研,到场拍几张照片,讲几句话就走了,却要写几千字调研报告;一没素材,二没提纲,甚至写调研报告者不曾跟随调研,怎么写?只好搜集资料寻找模板胡拼乱凑了。有些调研本来就是形式主义,写调研报告便也成了形式主义,反正“写出来根本没人看”“看了也没有用”,于是,应付了事。所以,《若干规定》要求公文“短实新”,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内容精炼、简明扼要,讲贯彻落实,讲政策措施,不必“形势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原则”,不得照搬照抄上位文件。
加强评估审查,反对官僚主义。《党政机关公文工作处理条例》已明确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程序,《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也已严格制发程序和审核把关。按理说,起草者抄袭,审核者可以发现;审核者疏忽了,签发者也可见端倪。若认真把关,广西平乐县指导湖南安化森林防火、唐山芦台区指导其他区县环境污染整改的笑话就不会发生。审核、签发为何沦为摆设?乃因官僚主义大行其道,习以为常。追根究底,官僚主义才是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根源。领导既要省事省力,又要留绩留痕,下级无奈敷衍以待。
《若干规定》的出台,能否迎来公文“短实新”、赶走各路“文抄公”呢?实话实说,还得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成效。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建议,将不涉密的政府文件、讲话材料、工作总结等材料向社会公开,让那些照搬照抄、“注水文件”无处遁形。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评价,这条路径可取。让公众评判,谁家公文短了、实了、新了,谁家还在当“文抄公”,《若干规定》就能落实落地了。(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