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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团结,同心向未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谱新篇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编辑:刘伊湄

春潮涌动处,团结正当时。2026年全国两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审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法治根基。从云南落松地小学的崭新校舍到宁夏长城花园社区的元宵团圆,从拉林铁路的复兴号飞驰到贵州“村超”的全民欢腾,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中华大地处处绽放,印证着“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思想领航,为民族团结定向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从党的十九大写入党章到“五个共同”中华民族历史观的丰富发展,从“十二个必须”根本遵循到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思想体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制定,正是将这些重要思想通过法定程序固化下来,从制度上保障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让民族团结有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心灵深处。

实践赋能,让团结之花常开长盛。民族团结从来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一件件实事、一个个场景中。甘肃临大高速的通车,圆了保安族群众的出行梦,正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生动写照;宁夏长城花园社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亲如一家,诠释了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丰硕成果;贵州“村BA”“村超”火爆出圈,成为各族群众共乐共享的文化盛宴。从民族地区GDP年均增长5.6%的亮眼数据,到拉林铁路、中欧班列搭建的发展桥梁,从“石榴籽一家亲”研学活动到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感情,在共同奋斗中实现繁荣发展,让团结的力量转化为发展的动能。

法治筑基,为长远发展保驾护航。“十五五”开局之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恰逢其时。草案以专章形式规范交往交流交融,明确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民族工作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治保障。这部法律既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压舱石”,也是促进共同繁荣的“助推器”,它让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让民族地区的发展获得更坚实的支撑,让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受到更严厉的约束。在法治的护航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将更加规范有序、行稳致远。

团结是力量之源,奋斗是成功之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德、携手奋进。从援藏援疆干部的苦干实干,到“西部计划”青年的青春奉献;从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到产业发展的协同并进,各族儿女正以实际行动书写民族团结的新篇章。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将更加巩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让我们以立法为契机,凝聚起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手挽手、肩并肩,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中华大地常开长盛,共同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王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