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为基层消防“赋能”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基层处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第一线,这一《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消防安全治理正在经历一场从“救”到“防”、从“最后一公里”向“第一道防线”的深刻转型。
长期以来,基层消防一直面临着“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尴尬。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作为火灾防控的末梢,往往因力量薄弱、权责不清而陷入困境。无论是沿街店铺的“三合一”乱象,还是老旧小区的通道堵塞,抑或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历史欠账,这些“小火亡人”的频发,无不指向基层治理体系的短板。此次《意见》的出台,意义正在于通过顶层设计为基层“赋权增能”。它明确提出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新格局,这不仅是责任链条的厘清,更是治理重心下移的关键一步,真正让消防力量从“城市防线”延伸至“乡村末梢”。
好政策千条万条,不落实等于白条。如何让这份《意见》从纸面走向地面,把牢基层这道“第一道防线”,关键要做好以下“落实文章”。
要在体制机制上“破壁”,解决“谁来管”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改革方向。各地不能简单地挂个牌子了事,而是要动真格地整合资源。要推动乡镇(街道)层面的应急管理和消防力量深度融合,将消防安全网格化植入现有的综治网格,让网格员既当“信息员”也当“防火员”。同时,要明确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让基层干部知道自己不仅是“父母官”,更是“防火责任人”,坚决杜绝责任盲区。
要在监管执法上“下沉”,解决“管不好”的问题。《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实施“防消一体”和力量下沉。落实中,必须打破消防干部与消防员的岗位壁垒,支持更多一线消防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让日常走街串巷的“灭火队”也成为懂行的“检查队”。更重要的是,要推动县级消防监督力量向乡镇派驻,通过片区负责制,把专业的执法监管触角延伸到以往够不着、管不到的偏远乡镇和农村。针对“九小场所”等监管难点,不仅要严把行政审批的源头关,更要推行非现场监管,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对消防通道、控制室值班等情况实行全时段监测,让科技为基层减负、为监管赋能。
要在多元共治上“聚力”,解决“管不深”的问题。消防安全没有旁观者。要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不仅要针对护工、保安、服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实操实训,让他们在关键时刻敢出手、会出手;更要发动村(社区)“两委”、物业人员、志愿者等“身边力量”,建立起“吹哨报到”的快速响应机制。对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占堵通道等行为,既要靠执法倒逼,也要靠信用惩戒和市场调节,将消防信用纳入信贷、保险等参考依据,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基层强则全局强,基层安则全局安。我们要以抓铁有痕的力度,把这些硬招实招落实到每一个街道、每一栋楼宇、每一个乡村,真正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火墙”。(吴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