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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字原住民”建好“保护墙”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编辑:刘伊湄

近年来,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现象备受关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从保护路径优化、提升网络素养等角度建言献策,让“清朗”成为网络空间常态,推动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屏障。

当1.96亿未成年网民深度嵌入数字生活,当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7.3%,我们面对的已不再是“要不要上网”的选择题,而是“如何上好网”的必答题。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保护屏障,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更关乎数字时代的国家未来。

网络空间既是未成年人认知世界的窗口,也暗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从网络沉迷、不良信息侵蚀,到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再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诱导犯罪,种种问题触目惊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未成年人因网络不良信息诱导而走上敲诈勒索歧途,也有商家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牟利,更有孩子在班级群中遭受言语欺凌。这些案例警示我们,网络风险已深度渗透未成年人成长场景,保护工作刻不容缓。然而,面对这一世界性难题,简单的“一刀切”禁令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正如代表委员所言,我们要做的是“建好围墙”,而不是“关上门”,在开放环境中为未成年人划出安全区。

筑牢保护屏障,关键在于推动保护路径从“被动堵漏”向“质的落实”转变。今年3月1日施行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正是这种转变的生动注脚。该办法首次系统性界定不良信息的具体种类和判断标准,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乱象纳入治理范围,要求算法推荐、热搜榜单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风险信息,实现了从“软倡导”到“硬约束”的跨越。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下一步必须狠抓政策落地,让“施工图”真正变为“保护罩”。

压实平台责任,让“青少年模式”从“有形”走向“有效”。当前部分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存在内容单一、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导致孩子不爱用、用不久。平台应摒弃唯流量思维,持续优化内容供给,加大科普、文化、艺术、法治等优质内容生产,让深度知识类内容成为主流。同时,必须拿出治理色情网站的同等力度,从严压实网盘、浏览器等各类平台的主体责任,强化主动防控,严防内容审核疏漏。

健全家校社协同机制,从“单兵作战”转向“协同共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任何一方可以独善其身。学校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帮助孩子从“被动防御”走向“主动驾驭”。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科学合理用网。政府层面需加快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涉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实时共享、联合研判与联动处置,对屡教不改的恶意用户建立跨平台联合信用惩戒制度。司法部门则要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司法裁判明晰行为边界,让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件中“落地生根”。

让“清朗”成为网络空间常态,既是对未成年人的承诺,也是对未来的担当。当政府、平台、学校、家庭各归其位、同向发力,我们定能让那块小小的屏幕,真正成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数字翅膀”。(夏山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