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筑牢党员队伍建设的“钢铁长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筑牢发展党员工作这条“生命线”,确保“源头活水”清澈洁净,事关党的肌体健康和生机活力,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发展党员,质量是生命。当前,我们党面临的大党独有难题中,党员队伍如何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一项重大课题。只有拧紧发展党员工作的“总阀门”,让每一滴“新鲜血液”都过好政治体检关、思想入脑关、程序标准关,党员队伍的结构才能不断优化,质量才能持续提升。
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政治标准是首要标准,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一方面,要把好入口关。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对象时,必须深入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尤其要注重了解其在重大政治斗争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实际表现。那些政治上不坚定、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绝不能让其“混”进组织。另一方面,要强化政治审查。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建立政审联审制度,就是对政治素质“层层过筛”,确保发展的每一名党员都政治品质纯洁、对党忠诚老实。
要把这套“度量衡”用好用实,就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要严格落实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上级党委备案、公示、预审、票决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一个步骤都不简化、不省略、不走样。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要反对“关门主义”。将从严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让程序成为检验质量的“试金石”。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保障在于纪律。发展党员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一旦出现“变通”“打折”甚至“带病入党”,损害的是党组织的公信力,污染的是党员队伍的源头。《细则》对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追究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操作性。
要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同时,对于那些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以及违规入党人员,应当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架起“高压线”,对违规者“零容忍”,才能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始终在纪律的轨道上运行。
让我们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细则》为契机,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把好“政治关”“程序关”“纪律关”,源源不断为党员队伍注入“源头活水”,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夏山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