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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细则严把入口关,全方面锻造先锋队

来源:中国常州网-觅渡时评编辑:刘伊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这是时隔12年对这项党的建设基础性工程作出的系统完善。新细则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从标准、程序、结构、纪律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为锻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

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是生命线。新细则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思想入党”贯穿始终。细则明确要求,发展党员必须考察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将政治历史、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乃至网络行为表现都纳入政治审查范围。这一调整直击要害,从源头上杜绝了“带病入党”,确保每一位新党员都是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先进分子。

程序的严格规范,是质量的重要保障。新细则对入党申请、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的全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入党申请的受理范围,规范流动人员入党渠道;要求发展对象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流动人员需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公示;建立县级政审联审制度,强化政治审查的严肃性;明确集中培训的时长和内容,未经培训原则上不得发展入党。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织密了制度的笼子,让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实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是保持党的生机活力的关键。新细则延续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提出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特别强调做好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工作。这一导向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既巩固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又能将各行各业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让党的队伍始终充满朝气与活力,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

严明的纪律,是制度落地的坚强后盾。新细则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行为,明确了严肃的处理措施,对弄虚作假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这种刀刃向内的严格要求,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细胞健康,肌体才能充满活力。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对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经验的总结升华。相信随着细则的全面贯彻落实,必将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锻造出一支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先锋模范队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