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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头衔通胀”亮剑

来源:常州日报编辑:刘伊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处长”越来越多,“会长”越来越密。

有的是本来就是科级,却叫成了“处长”;有的是社会团体地方分支机构负责人,也挂起了“会长”。头衔越叫越大,身份越来越高,真正增加的却只是称谓里的“水分”。

最近,两项举措不约而同把矛头指向了这些头衔里的“水分”:江苏多地规范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原以“处”命名的统一调整为“科”,相关负责人相应改称“科长”;民政部出台新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使用“会长”等头衔。一个规范行政称谓,一个整治社会组织头衔,从官方到民间,不约而同都在给虚高的头衔“挤水分”,让名与实更加“匹配”。

“头衔通胀”并非偶然。有的为了便于公文沟通,省厅处室向下发文称呼处室,市级机关为避免公文称谓错位,直接在本级正式文件和上报材料中使用“处”;有的为了招商引资时“层级对等”、彰显重视;更深层的根源,则在于传统官本位文化下的头衔崇拜心理,注重形式、看重面子,自抬身份。这种“口头提拔”一旦开了口子,便如决堤之水迅速蔓延,你叫“处”,我也叫“处”;你不改,我也不改,久而久之,“变通”变成“惯例”,“惯例”固化为“常态”。

更值得注意的是,头衔一旦形成“通胀”,便会产生很强的路径依赖。一个单位改了称谓,其他单位担心“吃亏”便纷纷效仿;一个行业抬高了头衔,其他行业也不甘落后。久而久之,称谓越来越“高配”,真正的职级,乃至职责反而被不断稀释,最终形成一种人人都觉得“不改不行”的集体惯性。

称谓里的“水分”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危害不小。行政体系中,虚高头衔容易打乱层级边界,增加沟通成本,让人难以准确判断职责权限;社会组织中,滥设头衔则容易滋生违规收费、随意授权等乱象。更值得警惕的是,当越来越多人把精力放在争帽子、戴帽子,而不是挑担子、干实事,就会形成“重名轻实”“重包装轻担当”的不良导向,侵蚀公信力。

更深层次看,头衔泛滥还会扭曲社会评价导向。一个人的价值,本应体现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社会贡献上,而不是靠头衔大小来衡量。当“帽子”成为身份标签,甚至成为获取资源、赢得尊重的捷径,就容易催生攀比心理和等级意识,让实干者吃亏、包装者得利,久而久之,干事创业的氛围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处长”改回“科长”,绝不是简单换个称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设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本就属于科级,叫“处”并不规范。此次调整,看似降下去的是一个字,实则回归的是制度边界。它纠正的是长期形成的称谓偏差,压缩的是隐藏在语言里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样,民政部整治“会长满天飞”,也是在给社会组织划清权责边界,防止头衔泛化、组织异化。

古人讲:“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正名,从来不是咬文嚼字,而是治理之道。无论是机关内设机构规范名称,还是社会团体清理虚衔,本质上都是让权责对应、名实一致,让制度回归制度,让规则回归规则。只有名字叫得准,职责才能定得清,责任才能落得实。

当然,治理“头衔通胀”不能止于改名字,更要改作风、改导向。制度层面,要坚持刚性约束,防止各种“变通称谓”卷土重来;作风层面,则要引导干部和社会组织把心思从“争头衔”转向“干实事”。干部有没有威信,不看头衔大小,而看肩上担子有多重、群众评价有多高;社会组织有没有价值,不看“会长”有多少,而看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做了多少实事。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鲜明导向。向“头衔通胀”亮剑,看似改的是几个字,摘的是几顶帽子,实则校正的是政绩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少一些对虚名的执念,多一些对责任的坚守;少一些头衔上的“升级”,多一些能力上的“升级”,让头衔回归职责,让评价回归实绩,把更多精力用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才能真正形成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风尚,让“名”归于“实”,让“实”托起“名”。(夏山舟 )